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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了新规范

  生活垃圾严禁露天焚烧、按300~500人的标准配备1名保洁员、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池(房)……近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2024版)》,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运处置有了新规范。

  根据指南,农村清扫保洁范围包括集镇、村庄的道路、广场游园、沟塘溪岸。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应遵循城乡一体、区域共享、布局合理、环保高效、安全便捷等原则。生活垃圾严禁露天堆放、露天焚烧和简易填埋;严禁堆放或倾倒于沟塘溪岸;严禁用于道路路基和房屋基础建设的回填用土。单位及住户应负责各自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不乱扔、乱丢、乱倒、乱堆生活垃圾,不就地焚烧生活垃圾。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建立完善“农户集中投放服务企业收运”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服务企业应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作业时间、作业质量等要求,配备满足需要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和作业服务人员;合理确定生活垃圾收运频次、收运路线,确保生活垃圾收运及时、垃圾桶(废物箱)不满溢、垃圾不落地。

  指南还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提出了要求。集中收集点的收集容器应美观适用、整洁卫生、防雨、阻燃、防腐、抗老化,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有利于自动化或半自动化装载作业。生活垃圾收集车应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喷涂相应的标志,收运途中不得抛撒滴漏和倾倒。生活垃圾转运车应密闭性好、经济实用,能满足生活垃圾转运站(点)工艺要求,宜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

  (安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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