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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全省强制实施垃圾分类

  本报记者 尚丹宁 胡春明

  2022年3月1日起,《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中明确要求全省全面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山东省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强制实施阶段,这标志着山东省已经正式迈入了垃圾分类时代。

  垃圾分类扩展到全省

  据了解,在《条例》未正式实施前,山东省只有济南、泰安、青岛出台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其中,《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5月1日开始实施,将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与运输、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及监督管理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对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此次施行的《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要求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按照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地点或者指定收集容器、设施。《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道路、广场、绿地、公园、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住宅小区、农村居住区等应当建立健全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等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机制。

  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可处罚款

  为了在全省范围内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新规定,《条例》规定,对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将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和调查处理。餐饮、娱乐、旅游、住宿等行业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列入国家限制一次性消费品名录的用品。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应当在用餐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标识,提示用餐人员适量点餐,避免浪费。

  《条例》规定,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的管理,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并对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减量举措进行了明确,重点规定了减少包装物使用、限制一次性消费品、反对餐饮浪费、绿色办公和净菜上市等详细减量措施。

  关于分类投放措施,《条例》参照国家最新标准,确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明确了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义务,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公共场所管理人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突出社区、村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完善了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等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机制;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执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对于收集与运输措施,《条例》明确了山东省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的责任主体,规定了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职责,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大件垃圾回收、生活垃圾转运站内产生的渗滤液处理、厨余垃圾收集运输等问题也进行了规范。

  确定3月为《条例》集中宣传月

  为集中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山东省将今年3月确定为《条例》的集中宣传月,全省各地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普遍启动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深入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截至目前,山东省济南、青岛、泰安3个全国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已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其他所有设区市和县(市、区)全部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全省垃圾分类示范街道(乡镇)达到649个。《条例》中提出,各个设区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要实现有效覆盖,各县(市、区)至少有1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此外,全省还将组织编制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管理标准规范,保障《条例》要求落实到位。

  作为山东省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之一,济南市城市管理部门今年将打造300个高标准垃圾分类房,提升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改造提升一批简易垃圾分类投放点位。目前,全市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量达到1000吨/每天,今年计划增加300吨/每天。在2021年“十百千”(10个模范街镇、模范社区和村各100个、模范小区和单位共1000个)模范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模范打造范围。

  《条例》发布后,济南市历下区城管局泉城路中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小区、单位、楼宇、商家及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执法工作,重点检查辖区单位垃圾分类投放点位情况,对商户、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省内外游客耐心宣传、解释《条例》中相关内容,科普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对分类工作不合格的单位及时约谈负责人,督促整改,针对部分前期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及处罚。

  成立全省首家垃圾分类培训学院

  2月26日,山东省暨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学院揭牌,这是山东省成立的第一家垃圾分类培训学院。该学院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共同组建。学院集宣传动员、教育培训、理论研究、研学实践、模式孵化、咨询服务为一体,以“建立一套新型教研一体化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为目标,以切实提高行业素养水平、快速提升全省垃圾分类质量和效益为己任。

  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预计投入80余万元,用于校园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和文化品牌的建设,将建成山东省高校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示范教育基地,不断完善学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创造优良的教学育人环境,助力“全国文明校园”创建。

  济南市城市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暨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学院的成立是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与实践相互转化的重要一步。以此为契机,济南市城市管理部门将继续在全市开展好垃圾分类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新时尚”,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同时,将继续健全垃圾分类设施,优化分类收运模式,规范开展分类处置,提升全程分类体系;创新工作联动机制,凝聚部门合力,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进美好生活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济南市今年还将依托垃圾分类培训学院加大宣教力度,通过这一创新宣教培训载体,计划每次培训不低于1000人。在宣传动员方面,增强宣传的主动性,每月策划主题,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主题宣传,不断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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