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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萧山:新阶梯电价“满周岁”撬动社会节能减排

简介:9月16日,从浙江萧山区供电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到,在阶梯电价新政实行第一个周年,即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该公司辖区内居民用电总量为45.7806万千瓦时,上一年同期该项数据为45.065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率为1.59%。根据公开统计数据推算,同一时段萧山区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约为8%。这意味着,在阶梯电价新政实行的一年内,居民用电量增长“落后”于居民消费增长6.41个百分点。


    9月16日,从浙江萧山区供电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到,在阶梯电价新政实行第一个周年,即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该公司辖区内居民用电总量为45.7806万千瓦时,上一年同期该项数据为45.065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率为1.59%。根据公开统计数据推算,同一时段萧山区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约为8%。这意味着,在阶梯电价新政实行的一年内,居民用电量增长“落后”于居民消费增长6.41个百分点。

  “在区域年售电量增长基本保持10%的萧山,居民用电年增长可以‘跑’得比消费增长慢这么多,新阶梯电价政策功不可没。”萧山区供电公司电费电价专职楼俏介绍道。据了解,阶梯电价新政于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开始按年用电量实施结算,阶梯数仍分为三档。新的阶梯累进电价标准为当居民年用电量在2760度以下时执行第一档电价,即0.538元/度,当年用电量在2761度到4800度时,超过276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价0.588元/度,而年用电量超过4800度时,超过部分则按第三档电价0.838元/度结算。

  而旧版阶梯电价按月用电量分档,第一档针对月用电量50度及以下用户,为0.538元/度,第二档针对月用电量51度至200度用户,为0.568元/度,第三档针对月用电量201度及以上用户,为0.638元/度。不难看出,新版阶梯电价中一、二、三档电价价差扩大,具有明显“惩多用补少用”意义,发挥着引导居民节电节能,绿色生活的作用。

  与新政配套的,从新版阶梯电价推出至今,萧山区供电公司一直按照“分梯度、分对策”的原则推广宣传阶梯电价新政,并倡导居民节能减排。该公司针对不同人群梯度,走进学校开展“节电小课堂”等学生喜闻乐见的趣味宣传活动,走进社区开展“算算电费账单”等关注民生宣传活动,同时还利用节假日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推介宣传等活动,“立体式”宣传阶梯电价新政策和它的理念。

  对阶梯电价的宣传社会效益明显。在新版阶梯电价执行“满周岁”之际,统计数据显示,在萧山45万户“一户一表”电力用户中,31.4万户居民总用电量在第一档范围内,占69.8%;8.4万户在第二档范围内,占18.7%;而用电量在第三档的用户为5.2万户,仅占11.5%。






(责任编辑: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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