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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消费将成为拉动消费增长重要一极
- 时间:2013-08-16 09:26
- 来源:金融时报
简介:为刺激消费的增长,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的目标。除了提出了信息消费的发展目标之外,此次《意见》还从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保护个人信息、财税金融支持互联网企业等多方面入手,明确了促进信息消费的“一揽子”举措。
为刺激消费的增长,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的目标。除了提出了信息消费的发展目标之外,此次《意见》还从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保护个人信息、财税金融支持互联网企业等多方面入手,明确了促进信息消费的“一揽子”举措。
如今人们不仅早已习惯网上购物这一生活方式的变革,而且“余额宝”等创新型互联网金融工具的出现还使得消费者账上的流动资金获得“利息”收益,购物和投融资二者兼得,推动信息消费进一步升级。信息消费正在逐步成长为新的消费增长极。
为刺激消费的增长,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的目标。除了提出了信息消费的发展目标之外,此次《意见》还从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保护个人信息、财税金融支持互联网企业等多方面入手,明确了促进信息消费的“一揽子”举措。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消费与流通研究所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诸多促进信息消费增长的措施将会发挥一定的作用。虽然对下半年消费的增长不会产生立竿见影的作用,但是政策效应会逐渐显现。
今年以来,拉动经济增长的消费“马车”保持稳定增长的步调。此次出台促进信息消费的“一揽子”措施,被市场看做是继节能家电补贴政策退出后刺激消费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有效拉动需求,为消费“马车”注入新的增长动力。
随着科技进步的发展,信息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信息消费成为我国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据工信部提供的统计数据,去年全国信息消费规模达到1.72万亿元,同比增长29%,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9300亿元。其中,新型信息消费规模为1.03万亿元,同比增长61%。去年仅网络零售就达到1.3万亿元。电子商务这一新型消费的增速远超过传统消费品的增长。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出台的政策,提出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注重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建立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长短举措的结合将进一步挖掘和释放市场消费潜力,促使当前较高增长的信息消费得以保持,推动信息消费在整个消费中的占比不断上升,信息消费将成为消费增长的重要一极,成为消费增长的重要拉动力量。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讲,最为关注的是在信息消费中自身权益得到保障、个人隐私能够得到保护。此次《意见》在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基础和对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正是为了消除消费者的这一隐忧,为信息消费的增长“保驾护航”。
值得关注的是,在信息消费突飞猛进的同时,日前“余额宝”的成功催生了互联网金融的热潮。赵萍表示,互联网金融对消费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消费者进行消费的同时,支付方式更加便捷。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尤其是投融资功能的发展,使得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账上的资金进一步生利获得利息,虽然这一收益不可能像工资收入增长那样对消费产生较大的拉动作用,但是对消费者消费能力的增加将起到有益的促进作用。
市场人士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于小微企业来讲也是一大利好。融资瓶颈一直是困扰小微企业发展的问题,在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体商业户融资方面,被戏称为“草根金融”的互联网金融具有优势。
为刺激消费的增长,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的目标。除了提出了信息消费的发展目标之外,此次《意见》还从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保护个人信息、财税金融支持互联网企业等多方面入手,明确了促进信息消费的“一揽子”举措。
如今人们不仅早已习惯网上购物这一生活方式的变革,而且“余额宝”等创新型互联网金融工具的出现还使得消费者账上的流动资金获得“利息”收益,购物和投融资二者兼得,推动信息消费进一步升级。信息消费正在逐步成长为新的消费增长极。
为刺激消费的增长,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的目标。除了提出了信息消费的发展目标之外,此次《意见》还从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保护个人信息、财税金融支持互联网企业等多方面入手,明确了促进信息消费的“一揽子”举措。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消费与流通研究所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诸多促进信息消费增长的措施将会发挥一定的作用。虽然对下半年消费的增长不会产生立竿见影的作用,但是政策效应会逐渐显现。
今年以来,拉动经济增长的消费“马车”保持稳定增长的步调。此次出台促进信息消费的“一揽子”措施,被市场看做是继节能家电补贴政策退出后刺激消费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有效拉动需求,为消费“马车”注入新的增长动力。
随着科技进步的发展,信息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信息消费成为我国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据工信部提供的统计数据,去年全国信息消费规模达到1.72万亿元,同比增长29%,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9300亿元。其中,新型信息消费规模为1.03万亿元,同比增长61%。去年仅网络零售就达到1.3万亿元。电子商务这一新型消费的增速远超过传统消费品的增长。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出台的政策,提出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注重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建立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长短举措的结合将进一步挖掘和释放市场消费潜力,促使当前较高增长的信息消费得以保持,推动信息消费在整个消费中的占比不断上升,信息消费将成为消费增长的重要一极,成为消费增长的重要拉动力量。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讲,最为关注的是在信息消费中自身权益得到保障、个人隐私能够得到保护。此次《意见》在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基础和对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正是为了消除消费者的这一隐忧,为信息消费的增长“保驾护航”。
值得关注的是,在信息消费突飞猛进的同时,日前“余额宝”的成功催生了互联网金融的热潮。赵萍表示,互联网金融对消费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消费者进行消费的同时,支付方式更加便捷。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尤其是投融资功能的发展,使得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账上的资金进一步生利获得利息,虽然这一收益不可能像工资收入增长那样对消费产生较大的拉动作用,但是对消费者消费能力的增加将起到有益的促进作用。
市场人士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于小微企业来讲也是一大利好。融资瓶颈一直是困扰小微企业发展的问题,在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体商业户融资方面,被戏称为“草根金融”的互联网金融具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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