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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探索构建生态环保齐抓共管大格局

  【建设行业.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委、省政府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持之以恒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大力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并以此为突破口促进“一湖四水”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保护与治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各环节,不能只靠环保部门单打独斗。”湖南省环保厅厅长邓立佳表示,“加快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湖南一直在探索。”

  从分头管理向统一监管转变

  2017年5月,湖南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任主任,相关省直部门和中央在湘单位为成员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生环委”)。许达哲在湖南省生环委2018年第一次会议上要求,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省生环委抓总、各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坚持严明的考核问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形成群防群治、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以前很多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都分散在其他部门,比如排污口的问题在水利、地下水的问题在国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农委、湿地保护在林业等。省生环委成立后,凡是对生态环境会造成污染和破坏的问题,都由生态环境部门来统一监管。”邓立佳说。

  2018年开始,湖南对市(州)、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建立和施行经常性的审计制度。

  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湖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厘清责任清单,从严督查问责,初步构建了分解明责、监督履责、追责问责的完整链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正在加速形成。

  在加强统一监管的基础上,湖南省监管的重心开始转变,注重从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从业务部门向综合管理部门转变

  “以前环保部门是个业务部门,大部分干部是业务干部。但是现在我们不仅需要继续提高业务能力,为行政决策提供专业的分析和研究,更重要的是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去推动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邓立佳表示。

  “水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我们现在有一个很好的机制就是综合协调。成立了综合协调办以后,需要各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就通过他们的沟通协调、任务调配机制发挥作用,牵头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通过明确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清单和各自的职责开展相应的工作,最后进行统一调度、督办和考核,形成全省水污染防治的‘一盘棋’,一起推动工作,这就是环保大格局。”湖南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副处长张虹介绍说。

  设立在湖南省环保厅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生环办”),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主任,并明确了专门机构——综合协调办承担其日常工作。

  省生环办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协调推动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等。

  “现在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不单单是环保部门内部的工作,而是由生环委或生环办来行使统一的调度、督促等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湖南省环保厅综合协调办工作人员何海军认为,环保部门不仅自己要开展环境治理,还要督促其他部门共同治理。要从传统意义上的业务部门向综合管理部门转变。

  从主要督企向主要督政转变

  “以前我们主要是抓企业排污问题,督促检查、责令处罚。但如果不压实地方党政领导的主体责任,环境问题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邓立佳说。

  今年6月20日,湖南启动省级环保督察,督察组组长由省委组织部推荐具有市(州)和省直部门主要领导任职经历、现在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同志担任,省经信、国土、住建、环保、水利、农委、林业等部门分别派出副厅级领导担任督察组副组长,发改、信访、审计、交通、安监等11个部门分批派出43名业务骨干参加督察,并设立了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任组长的宣传报道组,进一步充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的内涵。

  截至目前,第一轮两批14个省级环保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6313件,向地方交办5298件,目前已办结2945件。被督察地方共责令整改3105家,立案处罚525家,处罚金额2695.32万元,立案侦查31件,行政拘留43人,刑事拘留9人,组织处理394人,党纪政纪处分46人。

  通过动真碰硬,真正把“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落到实处,把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各部门履行生态环保工作职责作用,形成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邓立佳说。

  从依靠行政检查向综合执法转变

  “以前我们检查多是一般的行政检查,不痛不痒,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现在要转到综合执法上来,与检察院、法院以及公安部门联动起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邓立佳说。

  2016年底,湖南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这促进了公安部门与环保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衔接配合,进一步加大了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2017年至今,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移送行政拘留案件614起,移送污染环境犯罪案件82起。

  2017年5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驻省环保厅检察联络室正式揭牌成立,主要做好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等10项工作,推动联席会议制度等六大工作机制落实。当年年底,人民检察院驻环保联络室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近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紧密配合,建立完善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咨询等工作协调机制,监督移送了一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

  湖南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负责人贾建旺认为,统一行使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是生态环保工作职能的一个重要转变,势必推动单一部门的一般性行政执法向多个部门综合执法转变的进程。

  目前,长沙县全面整合23个领域的1518项行政执法职能,组建了湖南省首个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

  湖南省环保厅人事教育处处长余涛表示,把综合执法下沉到基层,这既是中央要求也是湖南实际需要。除此以外,还要保障综合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省政府已经下文,将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纳入行政执法保障序列,下一步将结合机构改革来落实,让这支队伍充满战斗力。同时,也要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使之适应新发展理念和“三大攻坚战”的要求。

  (责编: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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